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人民政协是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长期共存、相互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促进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是: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意见》中精辟的关于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论述,体现了我国政治协商制度的特点,揭示了人民政协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也指明了各民主党派在政协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中国革命的发展历程中,中国共产党与各个民主党派之间精诚团结,已经走过了漫长的岁月。各个民主党派在成长过程中,是在中国共产党的支持帮助和领导下,从最初的共同走爱国主义道路,到至今建设有特色的中国社会主义。在新的历史时期,回顾中国共产党与各个民主党派之间的合作,人民政协应该把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继承并发扬光大,对于坚持正确的人民政协政治方向,巩固与发展同各民主党派在政协中长期合作共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理论指导作用。
一、提高认识是解决好同民主党派在政协中合作共事的前提
自从1993年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并发展”写进宪法之后,我国对民主党参政议政工作重要性认识也逐渐深化,政协应该遵循“有为才有位”的认识,来引导同各民主党派在政协的合作共事工作。同时,在政协的实践工作中,不只是把“有为才有位”停留在价值判断上,还要把它变成在政协中与民主党派成员的共事实践中,只是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来推进同各民主党派在政协的合作共事工作,其结果可能会止于口号、流于形式,无助于与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的提高。要检验同各民主党派在政协的合作共事的好坏,关键是看我们如何摆正同各民主党派在政协的合作共事的地位。政协的民主党派的工作千头万绪,即互相联系又互为作用。在这众多的政协工作项中,同各民主党派在政协的合作共事到底是处在什么位置,这确实是我们需要认真的去思索与研究。同各民主党派在政协的合作共事理论上的认识提高源自于政协领导的生动实践,同各民主党派在政协的合作共事行动上的坚定性来源于政协领导理论水平的高度。在现阶段民主党派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社会服务等各方面工作,应该围绕着同各民主党派在政协的合作共事这个中心而展开,只有这样政协的自身建设才能收到实效,民主党派成员参政议政的能力才有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二、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的政协民主党派合作共事原则
历史赋予了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是执政党与参政党、领导者和被领导者的关系。中国的人民政治协商制度离不开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同时,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也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的政协民主党派合作共事的原则,不仅取决于我国人民政治协商制度的政治高度,而且还取决于各民主党派建设所达到的高度。要做好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在政协中的合作共事,维护和促进我国政协中的民主团结与政党关系。不仅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成员必须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习近平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在我国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参政议政工作,
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促进政协发展作为各民主党派成员履行政协职能的第一任务,坚持把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各民主党派成员参政议政的初衷。而且还必须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在针对重大问题形成共识前提下,不为非原则问题强求一致,推动各民主党派在政协的工作中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以促进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和睦共事。
三、认真落实政协中民主党派合作政策与完善共事工作机制
“机制”是指一个系统各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及其内在工作方式。“机制”是一个多层次、多方面、上下结合、左右联系的体系。政协中所涉及的机制,主要是指各民主党派为提高其参政议政能力,在政协中为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所建立的各种条例。例如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网络组织条例、信息反馈条例、工作运行条例、上下联动条例、目标导向条例、领导负责条例、组织协调条例、舆论宣传条例、考核激励条例等。关于政协中各民主党派合作共事工作机制必须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需要什么机制;二是如何建立机制。参政议政的民主党派成员的选拔是制约民主党派提升参政议政能力、水平和质量的关键因素。在参政议
政的民主党派成员的成长中,除了组织的培养、锻炼之外,更为重要是是自身努力,善于不断学习、善于总结经验。从各民主党派的现状来看,其成员绝大多数都有其本职工作。因此,如何激励各民主党派成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能积极投身参政议政工作,是现阶段政协工作所党派面临的新课题。因此,为了促使民主党派不断涌现出一批参政议政的优秀人才,就需要在政协中认真落实政协中民主党派合作政策与完善共事工作机制。首先,完善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同各民主党派协商共事、互相监督的制度,形成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真诚合作的政党关系。同时,丰富政协中政治协商的内容与形式,完善政协中政治
协商的主要程序。遵循《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的规定,推进政协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在政协中完善同各民主党派的全体会议、常委会议、提案督办座谈会等形式,使各层面的与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更加经常、更加有效。其次,要搞好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同各民主党派合作共事,必须尊重与保障各民主党派履行政协职能的民主权利,为他们参加参政议政活动创造条件并提供保障,支持各民主党派在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中充分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最后,在政治协商中,支持个民主党派充分运用政协的各种协商形式,对政府的政策方针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在民主监督中,支持各民
主党派通过政协组织监督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在参政议政中,支持各民主党派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撰写提案等形式向政府提出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四、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过程中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的优势
我国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参与是指各民主党派,通过不同的方式和手段参与到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在国家的政治生活表达自己党派的主张与观点。在我国,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各民主党派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参也必然对中国政治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重要的影响。事实上,我国的各民主党派作为发扬我国民主政治的一种重要力量,有着他们的如下优势:一是政党的政治优势,二是组织的系统优势,三是联系的广泛性优势,四是成员的智力优势,五是利益的超脱性优势。由于我国的各民主党派不是执政党,因此它们
的成员较少考虑政治权利要求,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多能畅所欲言,工作也较有主动权,能有比较充足的精力调查研究和思考一些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长远问题。我国各民主党派的这些的特点和优势,决定了它们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能够发挥积极作用。同时,我国各民主党派能够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它们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积极协助中国共产党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参政议政,是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激发我国社会创造活力和构建和谐社会政治基础的强大精神支柱。在政协中,要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优势还必须做到:首先,加强组织各民主党派参加理论学习,提高各民主党派成员整体的政治素质和政党意识,加强对各民主党派新党员和骨干党员的培训,组织他们进行政治学习,对他们进行参政指导,不断增强他们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提高他们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认识,提高他们对我国政党制度优越性的认识,提高他们对民主党派自身特点和优势的认识。其次,规范加强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培养一批专兼职结合的参政议政队伍。同时,加强各民主党派组织工作,建立完善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开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对各民主党派基层工作进行必要的制度、经验、经费支持,增强各民主党派普通党员的凝聚力,调动他们参政议政、服务社会的积极性。
五、巩固政协中多党合作政治格局并不断提高合作共事能力
深化同各民主党派在政协的合作共事能力,主要是指各民主党派具有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多党合作制度的能力,指在任何条件下都能够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亲密团结、通力合作的能力。同各民主党派在政协的合作共事能力来源于政协领导执政经验的积累和提炼,来自于对各民主党派地位、性质、作用的理解和把握。《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指出,加强同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的方针。文件制定了这方面的主要措施是:将统一战线和多党
合作理论政策教育作为政协领导学习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各级党校与行政学院的教学计划;拓宽政府干部选配范围,加强培养选拔民主党派干部等。另外,全面提高同各民主党派在政协的合作共事能力,也是政协培养造就高素质中青年干部的一个基本要求。政协的中青年干部是民主党派的未来,全面提高他们同各民主党派在政协的合作共事能力,使他们更好地继承和发扬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亲密合作的传统,使各民主党派成为执政党的挚友和诊友具有重大的重要意义。政协要把同各民主党派在政协的合作共事的过程,当作各级政协
领导干部特别是中青年干部学习提高的过程。当然,各民主党派干部也要学会换位思考,善于从不同中去思考、认识问题,并从中学会包容,学会用民主的形式进行政治协商,虚心向政协的合作者学习。作为与中国共产党合作共事的亲密友党,各民主党派如果不能使自己的合作共事能力与执政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相匹配,就无法实现双方的默契协调和团结合作。因此,无论是政协各级领导还是个民主党派都必须按照“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方针,学习和借鉴前辈合作共事的经验,发扬优良传统,在不断提高合作共事能力与水平的前提下,协助政府做好各项工作并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总之,在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对加快推进同各民主党派在政协的合作共事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政协领导也必须要适应历史和时代发展的要求,与时俱进,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进一步加强自身的建设,努力把整体素质提高到新的水平,以更好地发挥执政党作用,这对于巩固和发展与中国共产党在新世纪的长期合作、对于加强各民主党派自身的生命力和战斗力都具有重大意义。
来源: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党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