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统战部是党委开展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统战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制定、实施学校统战工作计划和各项制度,指导、协调各学院、各部门做好基层统战工作。
2、做好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协助党委加强和改善对民主党派组织的政治领导,帮助民主党派搞好自身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开展活动,支持他们为学校和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发挥积极作用。
3、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学校党委以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
4、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和推荐使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培养、选拔、推荐有代表性的党外人士作政治和实职安排。
5、负责联系港、澳、台属和归侨侨眷及留学归国人员,收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支持他们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海外联谊工作。
6、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加强宗教工作,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7、做好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协调与服务工作。
8、开展统战理论研究和工作调研,组织统战成员的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
9、协助党委及时向党外人士通报学校重要情况的工作,认真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学校的贯彻落实工作,制定具体贯彻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落实学校党委对民主党派实施政治领导的有关重要事项。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工作。
5、做好党外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6、负责学校统一战线两支干部队伍(统战干部队伍和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及党外人士的举荐工作。
7、负责统战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内部管理,不断提高统战干部的整体素质。
3、负责党外知识分子人才库的建设;协助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考察、举荐工作。
4、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
5、做好民主党派工作和侨务工作;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侨联基层组织搞好自身建设,开展各项活动。
2、负责统战部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
3、负责民主党派、侨联基层组织的文件资料的收集、管理和建档工作。
4、负责统战系统的各类调查和统计工作,起草调查统计报告。
7、协助领导做好民主党派、侨联成员的来访接待工作,及时向领导提出做好民主党派工作和侨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