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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教师田枫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5-04-27 浏览:

    3月24日,陕西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省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西安召开,省委书记赵正永在会上作重要讲话,省长娄勤俭主持会议。会上为获得全国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颁发奖牌和证书,同时表彰了陕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其中,西安邮电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田枫获得陕西省政府授予的“陕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赵正永在肯定2006年省委民族工作会议以来全省民族工作成绩后指出,陕西特殊的地理位置、历史因素等,使我省民族工作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我们必须站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自觉把民族工作纳入“三个陕西”建设目标中来定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扎实实做好民族工作,为陕西更好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创造良好环境。  

    赵正永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深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建立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弘扬少数民族优秀文化,加强民族团结和交往交流交融,构筑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要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大扶持力度,搞好精准扶贫,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扎实推进援藏援疆工作,着力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完善民族工作领导体制,搞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强化少数民族聚居区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全省民族工作水平。  

    娄勤俭在主持讲话中强调,各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华民族力量所在、希望所在,也是我省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三个陕西”建设的重要保障。各有关方面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关于民族工作的部署,统一思想认识,细化工作任务,实化推进措施,加快建立支持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和改善生活的长效机制,帮助少数民族集中居住区提升整体发展水平,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团结全省各族人民共同创造陕西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