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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民族大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23-04-10 浏览:

    云南民族大学在71年的办学历程中,始终秉承团结、进步的民大精神,长期坚持民族性、边疆性和教育国际性办学定位,培养适应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民族专门人才。

    学校先后4次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先进)集体称号。2016年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是目前云南省唯一一所获此殊荣的高校。2016年获得命名以来,为了进一步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之“纲”,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以《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纲要》为准则,切实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办学治校、教育教学各领域全过程,构建了“六个融合”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体系,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育人作用;坚持“六化并举”的民族团结进步实践,发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六个并重”的民族团结进步理论研究,发挥民族团结进步研究基地智库作用,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坚强阵地;探索了民族团结进步的生动实践,绘就民族团结最大同心圆。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一是坚定不移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统一领导,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制定了《云南民族大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创建规划(2016-2020年)》《云南民族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指导纲要》等,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二是坚定不移加强理论武装。通过宣传宣讲、专题党课、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分享等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各族师生树牢“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五个认同”思想。

    三是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大学语文》公共必修课为基础,增设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公共选修课,丰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校园文化活动,提高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实践能力。

    四是坚定不移地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大力推进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教育部规划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工程教材选用率达到100%。

    (二)构建“六个融合”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体系,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育人作用

    一是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主渠道相融合,促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上好“民族团结进步”开学第一课。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以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为新生们上“开学第一课”,“扣好入学第一粒扣子”。构建“123456”思想政治工作大格局。上好“第一课”,迈实“两大步”,建强“三支队伍”,搞好“四个结合”,打造“五个阵地”,抓实“六大融入”,从顶层设计上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根基和实现路径。开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课,编写国家民委中小学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读本《“四个共同”史话——故事里的中华民族》。编写《民族理论教程》《中国特色民族理论政策与实践》等校本教材,在全国率先招收“民族团结”方向硕士生;积极筹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学科及专业建设工作。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内容有效融入思政课。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等“五意见一方案”,构建了有益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思政课”教学内容和方法体系。完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情况调研报告,并提交国家民委。

    二是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与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相融合,促进边疆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回得去、用得上、起得来”。开展“学校+政府”订单式培养模式。学校先后与丽江、迪庆、西双版纳、德宏等州市签订了合作培养人才的协议,为边疆民族地区培养懂得民族语言、民族文化和专业技术的适用性人才。学校承担了党和国家重要会议、重大决定、文件、广播、书籍、影视作品13种民族语言的翻译推广工作;“大学生民族团结进步宣讲团”每年都深入民族地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2021年4月,瑞丽暴发疫情,学校派出了抗疫翻译工作队,为抗疫防疫贡献民大力量。积极创建各类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建立了全国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民委“双语”人才培训基地等,培养造就了一批面向基层,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基层人才。建设好少数民族预科基地。学校云南省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已为华北电力大学等41所高校培养了15600余名合格本科预备生。他们不仅成为民族团结的践行者、促进者、守护者,还把中华民族一家亲的信念和做法延伸播撒到相关高校。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学校依托民族文化学院与云南佛学院、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云南基督教神学院合作办学,培养复合型宗教人才;同时积极拓展人才培养的对外合作,建设好瑜伽学院和国际太极学院;依托云南民族干部学院,开展各民族、民族地区和民族工作干部的培训。

    三是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与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相融合,促进各族师生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交融。共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学实践基地。与云南省8个自治州的博物馆,全省被国家民委命名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以及保山、富民、富宁等市县合作共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学实践基地。建设校内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实践基地。学校投入700余万元,建成2000多平米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建设了民族博物馆、校史馆、民族团结教育牌坊、民族团结教育走廊等系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标志”。推进民族文化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民族文化专业能力实践基地”“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重点学科”的建设;积极申报教育部“民族语言文化研究基地”,设立“濒危语言的保护与抢救中心”。促进各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学校招齐了56个民族的学生,注重发挥校内多民族文化共存的优势,支持民族类社团在校内开展民族文化的研究、学习活动。每年定期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东南亚南亚文化节、世界瑜伽日、社团文化周等活动。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宿舍、党团活动室,把不同民族成份的学生混合编班、混合寝居,创造各族学生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良好环境。

    四是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与解决学生实际需要相融合,促进各民族学生创优创业创新。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机制。不断完善政策和措施,形成以资助为主,社会共同参与,通过“奖、助、贷、勤、减”等有效途径解决学生实际困难的帮困助学机制。近5年来,每年设立学生奖助学金近30项,奖助总金额达1.5亿多元。健全就业指导机构和信息服务系统。学校每年设立专项经费推动就业工作,积极开展就业培训指导和服务,已连续8年获得云南省高校年就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学校积极开设就业指导和职业规划课程,积极引导毕业生到边疆民族地区、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搭建社会需求对接平台。学校大力实施兴边富民工程,以及对口支援与互助合作发展计划。学校开齐南亚东南亚国家15个通用语种专业,建设“一部三中心七学院”“非学历教育、语言本专科、澜湄国家高校国际化应用型、高层次研究型”等多层次人才体系;中联部外国党政干部培养基地共培训4个国家10批次258人,将中华民族团结、和谐、友爱的文化播撒向“一带一路”。

    五是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与服务社会的理念融合,促进各族师生为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援支持支撑。指导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学校先后到丽江市、龙陵县、安宁市、曲靖麒麟区、姚安县、南华县、澄江市、香格里拉市等相关州市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指导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第三方评估工作。学校完成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评价指标体系》构建项目。先后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保山市,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等地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行了第三方评估。编制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编制了全国省级层面第一个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专项行动计划《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组织承担了《普洱市“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研究》《昆明市“十四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规划》等10余个研究项目。

    六是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相融合,促进各族师生相知、相守、相融。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融入第二课堂。充分推动“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的深度结合,融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于创新实践,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在“第二课堂”中,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为主线,营造民族文化氛围浓郁、各民族师生团结和谐的“中华民族大家庭”。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为主题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充分运用主题团日、主题班会等多种手段和形式,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等活动。将每年10月确定为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每年举办“中华民族一家亲”系列活动,效果十分显著。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新媒体宣传机制。建立了“云民大思政”等10多个校级新媒体宣传平台,引导全校400多个新媒体平台,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与新媒体融合,不断改进宣传教育手段,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坚持“六化并举”的民族团结进步实践,发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引领作用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创建工作长效化。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统筹,各部门协调配合,各二级学院具体实施的三级工作机制。抓好建章立制,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人力物力财力等多方面投入确保机制正常运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整合创建工作力量。二是以校为本,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体系化。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与高水平民族大学建设、“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并列作为学校发展的“三大目标”,构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体系。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纳入“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协同育人的建设中,与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耦合共振。三是丰富创建载体,创建活动品牌化。把握关键时间节点,突出辐射效应,打造了开学第一课、国旗下演讲、“爱我中华”朗诵比赛、大型主题元旦篝火晚会、风情文化周、文化艺术节、广场文化、“歌颂伟大祖国、歌唱民族团结”等寓教于乐、润物无声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体项目等精品活动。深入社区、学校、乡村振兴联系点等开展活动,形成了校内校外共建联创的创建工作良好格局,系统推动创建工作不断走深走实。四是拓展传播渠道,宣传教育多样化。注重发挥校园文化的作用,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拓宽教育渠道,开展灵活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开设“民族团结进步”公众号,充分利用微信、微博、APP、校园网等各种媒介,努力营造创建工作良好氛围。积极与校外媒体合作,先后有《人民日报》等国内外主流媒体对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了系列报道,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五是定期评选表彰,典型引领示范化。坚持每年评选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活动;遴选了创建示范单位,及时总结推广创建工作经验;邀请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和优秀校友到校作先进事迹报告。通过选树典型,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有力推动了创建工作的全面深入持久开展。六是增强责任意识,监督检查常态化。落实创建考核制度。把创建规划任务实施完成情况纳入对学院、部门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处级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的内容。落实督促检查制度。学校每年对规划任务落实和实施情况进行一次督查。落实年度总结评价制度。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每年进行一次示范校建设的自我评价,形成书面总结。

    (四)开展“六个并重”的民族团结进步理论研究,发挥民族团结进步研究基地智库作用

    一是注重团队建设。结合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实际,优化整合思想政治理论课和民族学、社会学等学科的优秀师资、思政队伍骨干力量,并与中国社科院等省内外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进一步壮大科研力量。二是注重平台打造。先后成立民族团结进步研究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先后获批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和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整合学校现有的10余个科研平台,打造国内一流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与实践研究平台。三是注重理论研究。坚持以五个“搞清楚”为研究指引,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将研究聚集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重大意义、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理论上存在的误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和举措等,努力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贡献“民大智慧”。四是注重成果转化。围绕云南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着力创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机制,着力开展思政课改革,为省内各高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平台建设和课程建设提供参考。五是注重学术交流。举办校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高层论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测评考核指标体系”等理论研讨会,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六是注重保障激励。建立激励机制,对省部级以上课题和重要研究成果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经费配套和奖励,划拨专项资金为研究院和校内课题立项,为推动云南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提供决策咨询。

    二、创建成效

    (一)创建效果显著,民族团结进步之花盛放

    一是学校为国家,特别是为云南培养了20多万名专业人才和党政干部,为云南70多年来实现边疆稳定、边防巩固、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将团结、进步的民大精神植根西南边彊。二是学校先后四次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2015年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2018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学校),2021年再次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检。连续7年被评为省委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优秀单位。三是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入选云南省第一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先后有20多个集体和40多个个人被评为校级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教书育人成效显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

    一是学校“六个融合”的民族团结进步育人体系被写入《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并在全省思想政治工作会上作经验交流,得到兄弟高校、云南各州市、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认可。二是完成了标志性的教学成果。《“多元融合”的民族团结育人体系的构建与实践——培育新时代民族团结的践行者促进者守护者》《“多元融合”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育人体系的构建与实践》等获国家民委和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三)科学研究成果丰硕,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不断深化

    一是制定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成为了全国标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评价指标体系”“民族院校评价机制”,分别得到国家民委、教育部的充分肯定,参考作为全国标准下发执行。二是研究成果多次获国家级、省部级奖励,多项成果被中宣部、中联部、教育部、国家民委采用,并报中央领导参阅和批示。《明晰目标路径健全指标体系——推进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研究》获省领导批示,仅2020年学校就有5项科研成果被省部级领导批示。

    (四)中华文化认同教育成效显著,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不断推进

    一是开设中华传统优秀文化课程,依托民族文化基地,支持各民族师生利用民族节日等形式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优秀文化。以“双语”志愿服务为特色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深入乡村、社区,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二是歌剧《小河淌水》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演员受到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获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圆梦奖—音乐创作奖”;4名少数民族学生代表云南赴北京录制北京卫视《唱支山歌给党听》节目,献礼建党百年。

    (五)社会服务成效突出,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

    一是为云南省10个州市编制“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专项规划,为多个州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指导。二是创办的中印瑜伽学院、澜湄国际职业学院成为了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样板”。习近平总书记2014、2015、2016年分别出访印度、越南、柬埔寨,接见的都是学校的留学生代表。三是学校开齐开全15个南亚东南亚语种专业,中联部、外交部、公安部也委托组织培训;学校为湄公河流域国家培养了4万余名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在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体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成效。

    来源:今日民族